永恒一日(金翅雀/同人)

想了很久还是写出来了,我很爱西奥和鲍里斯这对啊~希望看见的人能喜欢。

永恒一日

我最庆幸的是,在那种喋喋不休的嗑药状态中,我没有一时口快,说出那句已经到舌尖上的那句话。我当时没在街上说出了,也从来都没有说过,但我们两人都知道那句话是什么——当然就是,我爱你。                                                                                                                       

                                              ——《金翅雀》307页

 

时至如今,我仍记得那场落幕的夏日盛宴,它们环绕在我左右,轻声低喃,带着磕完药后的迷醉感向我袭来,我每每想起,就如同坠入某个不知名而遥远的空间,内心被卷入苦涩和欢乐的风暴。那疯狂的夏日故事,发生在美国最北部的拉斯维加斯的七月,那时正是我放暑假的第二周,平日里聚集的学校里的小子们一哄而散,从学校消失,我对他们一无所知,只能大概听别人用艳羡口吻说,他们去嗑药,喝酒,和妞们挤成一团,在昏暗的灯光下啃她们鲜嫩的脖子,然而我不知道如何发现做这些事的绝妙之地,也无法融入那肮脏而有活力的群体,因此离开学校,离开了那闹哄哄的人群之地,安静下来后,我发现,在我的眼里,拉斯维加斯一下子就沦落成了一座败落的空城——隔十几米的孤零零的房子,叮当叮当被天空敲响的星星,几只无所事事的狗……我在滴着水的房间昏昏欲睡,沉迷一下午又一下午后,我可恨自己这么无所事事,一无所知。

直到第二周的星期五,事情才微妙的有所好转,鲍里斯打听到了一家影厅店,要带我去晃悠晃悠。他叼着香烟说,他是为了防止我再这么无所事事,每天下午的两点钟给他打电话用不同的表达方式翻来覆去的讲我对拉斯维加斯的恨意。他说这话时眯起眼睛,眼神有一种古怪的轻狂,我很惊奇,他总是能轻而易举的吸引女孩子,就算他一言不发的抿着嘴唇,脸颊看上去苍白而瘦削,如同一个流浪儿,女孩子,当然是坏女孩们,也会大胆的上前靠近他,对这位流浪在东欧的俄罗斯人调笑低语。我认为那是因为他的气质吸引了他们——他常常刚看起来对万事万物都有极大的热情,但是又总是对万事万物消极以待,满不在乎——就好像要被毁灭一样。

 

我在这样一个炎炎夏日,追随他来到了昏暗的影厅店,店里有着明黄色的灯光,照亮了可以说是肮脏的客厅,一股股类似于威士忌的气味传来,泼撒在迷人的裸女的海报上,她们肆无忌惮展示着身体,被贴满在昏暗的地下室影院的墙壁上。我喜欢其中的一位,金发红唇,她有着饱满的嘴唇和屁股,浪荡的恰到好处。

“她真不错,不是吗?波特。”鲍里斯的口味有时和我重合,他肆无忌惮的看向女郎的胸部,咧开嘴笑道,将手搭在我肩上,亲密的看向我。

开场的电影是某个艳星的爱情片,我不喜欢看,他也不喜欢看,但是好歹也能消磨过一个无聊的下午,此时太阳刚过正空,上午时节,炎炎天气,满地的热气拥挤在影厅店里,我眯着眼睛坐在椅子上,手上流着汗,心不在焉的盯着屏幕,心里却想起了披头士的《亲爱的普鲁登斯》,这玩意儿我一般磕完药后才会听,它懒洋洋的在我的幻觉里唱到:一时间,我迷失了自我,迷失了自我……

一时间,我迷失了自我……然而,今天的歌声听起来来却格外清晰,宛如真实,是鲍里斯,他轻轻哼唱道,睁着眼睛,在放映厅的一轮又一轮的粗暴的机械声里,慢慢哼唱道。他一只手握住了我的一只手,我能感受到他的手也有点汗,就如同他的微弱的呼吸声一样,他的右手在我的手里写了一个字,轻轻的划过,但是却是典型的粗粝的俄罗斯的手法,我能感受到他,他在黑暗里的眼睛,上下滚动的喉结,和当他的手碰及我时的热感。

“你在我手上画的是什么?”我问他。

“俄语写的无聊。”他低语着,“我们去偷罐啤酒喝吧。”

“被抓住了你负责。”我仍然记得上回我和他一起去偷烟,我两如同小鸡仔般被老板逮住,他和我费了好大功夫,在夜黑深处,才抖抖嗖嗖的从暴怒中的老板手里溜出来,迎着狂舞的北风和满地的冰雪,在满片星星的大地里奔跑狂笑,然后我冷的瑟瑟发抖,回到家就生了一场重病。作为补偿,鲍里斯在我重病期间一直陪在我身边,坐在床头,给我念故事听,全是大块头的俄语故事,他小心翼翼的念着陀思妥耶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列宁,从晚上七点钟念到晚上十一点,中途渴了就从冰箱里倒一杯威士忌,一杯全灌下肚,然后神智不清的盯着书面,嘴唇微微张开,轻声低喃那些名词:白痴、生命、爱情。有好几次他念的令他自己发困,于是就对我说:睡了吧波特。然后就自顾自的去关上摇曳不定的灯,在夜色中摸索到我的床上,用脑袋轻轻抵着我的背后,胳膊圈住我,呼吸拍打在我的后颈上,直到我们都在酒味和药味中沉眠而去。有很长时间,我习惯了这个场景——窗外的月色,呼啸而去的车,和说梦话的低语的鲍里斯。

“波特,你为什么不勇敢的试试违反一下霍格沃兹的校规呢?”他讽刺的问着我,拿着那本童话书的主人公和我开着玩笑,我明明叫西奥,但他总叫我波特,他说,我戴着那副眼镜,又瘦又弱,不是哈利波特是谁。

“那么,马尔福,就去做吧。”我回击道。

我两偷出了一瓶酒,但是,那不是啤酒,准确的说,那是一瓶伏特加。只有一瓶伏特加,也就意味着我两要挨着把它喝完,只能遗憾的分着喝。我喜欢被醉意包围的感觉,轻飘飘的,世界都在飞,那种感觉近似嗑药,迷幻剂,注入大分量之后,我就一无所知,这个世界就剩下我,快感和狂欢的漩涡。

鲍里斯给酒瓶开了一个口,他拿着酒瓶,嘴唇挨着伏特加的某一个奇妙的入口,灌下一口,呲了一声:真辣。

正值落日时分。黄昏是我最喜欢的时刻,它很奇妙,我以前在地理课上学过,太阳是整个太阳系最大的东西,它像火一样像巨人一样,但在这种时候,它显得那么容易操纵,那么单薄,我张开手,你瞧,就把它握住了,它看起来不伤害人,红的,但是很落寞,甚至很凄凉,很美,像鲍里斯一样,在东欧一带流浪了那么久,好像随时会死去,结果摇摇欲坠至如今,我觉得他真他妈的神奇,落日也真他妈的一样神奇。

我喝了一口伏特加,沿着长长的荒凉的大道一路下去,我和鲍里斯常常这样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晃,没有什么终点,前沿后沿全是长长的大道,我们都不知道去哪里,事实上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也是令人遗憾的此般结局。以前我母亲常说一句话:有些人失去信仰是因为上帝给予他们的太少,而有些人恰恰相反,上帝告知他们的太多,他们不知珍惜。我和鲍里斯都被上帝冷落的太久,但是,我们除开嗑药之外,人生竟然也浑浑噩噩没什么大错,我们有时候甚至算是两个孩子,还喜欢看动画——挨在一起,在房间里一动不动,爆着粗口,哈哈大笑。

“波特,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其实给隔壁班的那个女的写过情书,最火辣的那个,写了整整四十页,全是我爱她的那些疯话,我现在甚至已他妈的想不起我为什么写了——我肯定是犯神经了,某种神经,你知道的,有些奇怪的病。我不喜欢她——但为什么要写呢?”

鲍里斯每每喝的差不多时总爱吐露真言和疯话,我觉得两个倒都是挺像的,毕竟这破世界上真话也就相当于差不多等同于疯话了。

我听着他的话,吹着凉爽到近乎于冷酷的风,感到一阵又一阵的眩晕,不是坏的眩晕——我认为是愉悦的那种眩晕,我感到有话要说,然而,我自己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九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女孩,她的眼睛很漂亮,是那种接近蜜金色的棕色,我是在画廊遇到她的,她看起来骨瘦如柴,却很奇异,我确定是奇异,那种让我眩晕的美。我认为我对她一见钟情了。”我打了一个酒嗝。

“然后呢?”

“我也不知道。”

“那么,你这句话是没逻辑的,多么没逻辑啊。”

“我很想念我的母亲,”我说,“我也想念纽约。虽然那里让我伤心,但是我还是非常想念它,它总是那么泰然处之的美。那里有很多人,你知道吗。非常多的人,有美国人,英国人,非洲人,甚至你们俄罗斯人,他们在海边喝酒,喝到晚上,然后吹着海风一动不动,坐到天明。我以前的家在五十大道附近,我拐过街角,就可以看到餐厅,那家的烟熏鱼做的很好吃,但是我很少吃,在我母亲被炸死后我就没有去了,因为每去一次我就会想起她,和她对我说话的样子。”

他伸出手,默默地放在我脑袋后,像是上瘾了一样,轻柔而安静的摸着我的头发——它们都很短,细细的,但是他毫不气馁的抚摸着:嘿,波特。他的语气并不温柔,反而类似于随意,他说,嘿,波特,像是在低喃着某种奇妙的东西,听起来类似于波兰语或者披头士的一首歌。

 

我喝了一口酒,一大口:老天真他妈的有邪,我老爸那么糟,和女人乱搞,到处乱跑,但他活了那么久,到现在还不死。

“你爸没这么糟,他只是没有责任心罢了。他其他方面来说是个很棒的人。”

“得了。”

他配合的叹了一口气,知道我不爽,夺过酒瓶,灌下最后一口,然后把酒瓶丢在地上,很大一声响,但是酒瓶没有摔碎,只是有三四道裂痕,灯光滴落在上面,宛如明黄色的污渍。

 

有些时候我和他会有像这样的争吵,不猛烈的争吵,或者剧烈的争吵,我们有时候会赌气好几天不说话,但是那个时候,我会该死的想他,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想他。我会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疯狂的放披头士的歌和一部名叫《堕落天使》的黑白电影,因为以往他总会陪我听歌,或者看电影,在我身边,一动不动,偶尔望向我,问一问我要不要吃午饭或者来一发迷幻剂乐呵乐呵。

我对他有奇妙的依赖感,而他也是如此,我知道。

沿着长路,快要走到我家。

“嘿,波特。”他突然拉住我,指着天上。

是星星。夏天的唯一一个好处就是有数其不尽的星星。我喜欢星星,倒不如说,我喜欢的是星星它们存在的永恒的一瞬间,静默的那瞬间,我被风拂过的那个时刻,时间似乎停止了一样,这一天似乎变得永恒起来,只有我,长长的路,鲍里斯,和宇宙。

在我变得理性的成人道路上,我常常被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阻碍道路,比如说让我热血沸腾又一无所用的艺术,在哲学家那里常见的爱,还有鲍里斯和我一起度过的那些夜晚,它们会常常使我变得冲动起来,并不是其他的冲动,而是指某一种充沛的感情——让我热泪盈眶的东西,我九岁那年在博物馆那儿我曾感受到过——看一副画,那副叫金丝雀的画,在那里,我感受到过战栗的真理和爱,艺术。而现在,我由于这片天空,由于一旁鲍里斯低低的声音,又一次感受到了。

“那么,我走了。”他望了好一阵子,说道。

然而他没有动身,他仍然望着那片辽阔而寂静的星空,仿佛被什么东西震撼到,或者被什么东西所控制,我想,也许是被星星,无谓的永恒控制了感情。他想了很久,终于低下头,然后,望向我。

“嘿,波特。”他说。

在我可以有反应之前,或者说有动作之前,他向我走来,双眼凝视着我,然后大拇指和食指并在一起,笨拙的沾在他的嘴唇一下,又停留在了我的嘴唇一下。

“明天见。”他又说。

我吓了一跳,但只是惊了一惊,被他的动作,但我并没有叫住他,问他是什么意思,我也并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我的心情,当他的手停留在我的嘴唇上时,我觉得有一点紧张,但并不是恶心,我只是有点紧张,并觉得这像一场黑白的蒙太奇画面,只是一个段落,他碰触了我,很诡异,但也仅此而已——因为别的朋友并不会这么做,而他也是头一回对我这么做。我可以认为,是星星启发了他什么。

我的心里涌起了奇妙的念头,在风向我扑面而来的一刹那,在这永恒的一日的最后几刻里,在这无尽的苍穹之下,在云朵和阴影下,在艺术和爱的催促下,我望向他瘦削而利落的背影,然后,模仿他的动作,将我的手在我嘴唇上碰触了一下,将手指伸向他早已远去的,只能是我想象中的嘴唇。

而我们明天会继续生活,正如今日,喝酒,嗑药,听歌,嬉笑打闹。

但是,绝不,永不,说我们才刚刚知道,也永不会忘记的那三个字:

当然是,我爱你。

 

 

 

 

 

 


评论(10)
热度(118)
  1. 共8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江河梦里人 | Powered by LOFTER